公告
关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育才奖(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)评选奖励工作的通知
2021年05月18日 15:36:22

关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育才奖

(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)评选奖励工作的通知

 

各普通高等学校:

根据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《关于做好2021年“上海市育才奖”评选奖励工作的通知》(沪教基[2021]4号)要求,现就2021年上海市育才奖(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)评选奖励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类别及要求

(一)高校辅导员类

1.评选范围

上海高校在编在岗一线专职辅导员。

2.评选条件和要求

(1)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,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,围绕学生、关照学生、服务学生,拥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连续从事一线辅导员岗位工作4年及以上。

(2)工作成效显著,善于探索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,形成了一定的好经验好做法,得到学校、院(系)和学生的普遍好评。同等条件下,荣获全国或上海市“辅导员年度人物”“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”等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优先考虑。

(3)参评者须提交2019年以来至少2篇公开出版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成果,公开出版物含期刊、图书、报纸等。须附2019年以来所带学生团体对辅导员的年度考核评价支撑材料。可附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获得的校级及以上荣誉材料。

(二)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类

1.评选范围

上海高校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(编制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)。

2.评选条件和要求

(1)政治立场坚定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关心学生,热爱教书育人工作,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。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、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岗位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。

(2)热爱和钻研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,学识魅力、人格魅力强,教学效果突出。善于探索高校教育、教学规律,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和科研、管理以及教书育人方面成绩显著,在思想政治教育、人才培养方面具有开拓、创新、进取精神,成绩突出,且至今仍从事一线教学。同等条件下,荣获全国或上海市“最美思政课教师”“年度影响力标兵人物”“思政课教学比赛”等荣誉称号的教师优先考虑。

(3)参评者须提交2019年以来至少3篇公开出版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成果,公开出版物含期刊、图书、报纸等。须附2019年以来学生教学评价支撑材料。可附个人获得的校级及以上荣誉材料。

(三)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类

1.评选范围

上海高校在编在岗专职分管或从事学生思政工作的校、院(系)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(副局级及以上干部不参加本次评选),含学(研)工部工作人员、院(系)党委(党总支)副书记、学工组长、团委(团总支)书记等专职工作人员。

2.评选条件和要求

(1)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,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,围绕学生、关照学生、服务学生,拥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连续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5年及以上。

(2)善于探索教育规律、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,拓展工作途径、创新工作方法,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、实效性和吸引力、感染力,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。

(3)参评者须提交2019年以来至少2篇公开出版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成果,公开出版物含期刊、图书、报纸等。可附个人获得的校级及以上荣誉材料。

二、评审名额

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共评出80名,其中高校辅导员类30名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类20名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类30名。

各高校每类可推荐1名,市教委德育处、市学生德育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评审。

三、工作安排

为做好今年的评选工作,各高校可在上海学校德育课题管理平台http://dykt.yiban.cn“公告栏”“下载专区”下载育才奖申报表,所有申报材料按要求填写并用A4纸正反面打印、盖章后一式七份报送。

所有申报材料于6月11日前送至上海市学生德育发展中心(茶陵北路21号1号楼102室),并将电子文本发送到指定邮箱dyzx1245@163.com,逾期不予受理。

 

联系人:

王  瑾(市教委德育处)         电话:23116792

杨智勇(市学生德育发展中心)   电话:64163962   

 

 

附件:

       1.2021年“上海市育才奖”申报表(高校辅导员类).docx

2.2021年“上海市育才奖”申报表(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类).docx

3.2021年“上海市育才奖”申报表(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类).docx

4.上海市育才奖(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)申报一览表.docx


 

 

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德育处

上海市学生德育发展中心

 2021年5月17日